陈赓
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。曾留校任连长、副队长。1926年赴苏联学习,翌年回国并参加南昌起义。1928年在上海中共中央特科工作。1931年任红四方面军第十二师师长。1932年负伤到上海就医,1933年3月因叛徒出卖被捕,5月经中共组织和宋庆龄等营救脱险到中央革命根据地,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步兵学校校长。长征中任中央纵队干部团团长,到陕北后任红一军团第一师师长。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,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三八六旅旅长,太岳军区、太岳纵队、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、中原野战军第四纵队司令员,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,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军区司令员,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。1950年7月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应邀赴越南,帮助越南军民进行抗法战争。1951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副司令员兼第三兵团司令员、政治委员,后代理彭德怀在志愿军的职务。1952年7月起,任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、解放军副总参谋长、国防科委副主任,国防部副部长等职。
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。曾获一级八一勋章,一级独立自由勋章,一级解放勋章。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、第八届中央委员,第一、二届国防委员会委员。
1961年3月16日在上海去世,终年58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