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德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红一军团野战医院文书,红一军团第二师五团连政治指导员。参加了长征。
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政治处副主任,一一五师教导第六旅十六团政治委员,清河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,渤海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,山东军区第七师二十一旅政治委员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七师二十一旅政治委员,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八师政治委员,第四野战军四十九军一四五师政治委员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海南军区副政治委员,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委员,广东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,山东省军区政治委员,广州军区顾问。
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获三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。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1983年8月25日,陈德在广州因病与世长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