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发洪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红四方面军第七十三师二一七团连政治指导员,第四军十二师三十五团交通队队长,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委员,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科长,第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,科长,七七○团政治委员,陕甘宁边区关中军分区第三团政治委员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旅政治部主任,东北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十九师政治部主任,副政治委员,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○师政治委员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47军政治部主任。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47军政治部主任、副政委、代政委。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、二级自由独立勋章。
回国后,历任47军政委、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、广州军区副政委。1970年到1975年,任第二炮兵政委。后任昆明军区副政委、武汉军区副政委。1980年去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