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先瑞

        陈先瑞(1914-1996),安徽省金寨县人。
        15岁参加红军,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历任红二十五军手枪团中队长、二二四团营政治委员、二二三团政治处主任,鄂陕边游击总司令,红七十四师师长。
        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一一五师留守处主任,陕甘宁留守兵团警备第四团团长,警备第一旅副旅长,河南人民抗日军第三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。
        解放战争时期,历任中原军区第五师十五旅政治委员,豫鄂陕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,西北民主联军第三十八军副军长,豫西军区副司令员,陕南军区副司令员,第十九军副军长。陈先瑞四次转战陕南,为创建鄂豫陕革命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,曾被毛泽东同志誉为红军的“陕南王”。
        1950 年5 月任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。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等十九兵团政治部主任、副政治委员,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五大战役,直逼汉城附近。由于他政治工作做的出色,保证了部队胜利完成作战任务,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。 1955 年2 月,入南京军事学院战役系学习。同年,被授予中将军衔,荣获一级八一勋章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各1 枚。1961年至1974 年,任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、政治委员。1975 年至1979 年,任成都军区第二政治委员、兰州军区顾问。
        1988 年8 月,被中央军委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曾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九、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,第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,中央军委委员,政协全国第三、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1996年,在北京逝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