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坊仁

        陈坊仁(1916-1967),江西省兴国县永丰乡永丰村人。1929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。1932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。
        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兴国县区苏维埃政府儿童团团长,红一军团第二师五团连政治指导员、代营长,红28军第3团政治委员、团长,参加了长征。
        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120师358旅716团营长,宋邓支队大队参谋长、大队长,冀热察挺进军参谋处长,第七团团长兼政治委员,晋察冀军区第十一军分区7团团长,第三军分区42团团长,第五军分区司令员。
        解放战争时期,任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11旅旅长,第三纵队9旅旅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副军长、代军长、军长,济南军区副参谋长,山东省军区司令员。
        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1967年6月病逝于北京,享年51岁。